秋水仙碱,一种生物碱,最初从百合科植物秋水仙中提取出来,也称秋水仙素。呈黄色针状结晶,易溶于水、乙醇和氯仿,味苦,有毒。秋水仙碱能抑制有丝分裂,破坏纺锤体,使染色体停滞在分裂中期。这种由秋水仙碱引起的不正常分裂,称为秋水仙碱有丝分裂。在这样的有丝分裂中,染色体虽然纵裂,但细胞不分裂,不能形成两个子细胞,因而使染色体加倍。自1937年美国学者布莱克斯利(A.F.Blakeslee)等,用秋水仙碱加倍曼陀罗等植物的染色体数获得成功以后,秋水仙碱就被广泛应用于细胞学、遗传学的研究和植物育种中。
概述
生物碱是一类重要的天然有机化合物,它是指含负氧化态氮原子的、存在于生物有机体的环状化合物。自从1806年德国学者F.W.Serturner从鸦片中分出吗啡碱(morpihen)以后,迄今已从自然界分出约1000种生物碱。生物碱大多具有生物活性,是许多药用植物的有效成分。研究发现,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生物碱,具有更多的药用价值,已远远超过植物本身的价值。百合中的生物碱——秋水仙碱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秋水仙碱(colhciicen)最初是从百合科植物秋水仙中发现的重要生物碱,是一种罩酚酮类生物碱,能抑制细胞有丝分裂、抑制癌细胞的增长,临床上用来治疗癌症、痛风等病。
警示语
本品是细胞有丝分裂毒素,毒性大,一旦过量缺乏解救措施,须避免药物过量。
药理作用
1.和中性粒细胞微管蛋白的亚单位结合而改变细胞膜功能,包括抑制中性白细胞的趋化、粘附和吞噬作用;
2.抑制磷脂酶A2,减少单核细胞和中性白细胞释放前列腺素和白三烯;
3.抑制局部细胞产生白介素-6等,从而达到控制关节局部的疼痛、肿胀及炎症反应。
4.秋水仙碱不影响尿酸盐的生成、溶解及排泄,因而无降血尿酸作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于口服后12~24小时起效,90%的患者在服药24小时至48小时疼痛消失。
毒性特点
中毒症状与砷中毒类似:中毒后2至5小时出现症状,包括口渴和喉咙有烧灼感,发热,呕吐,腹泻,腹痛和肾衰竭,随后伴有呼吸衰竭并引起死亡。虽然存在各种各样的治疗方法,但现阶段还没有能够应用于临床的解毒剂。如果使用不当还可能导致休克或死亡。在2007年的三月和四月,不当标记秋水仙碱素导致了3位西北太平洋病人死亡。
适应症
1.痛风
本品可能是通过减低白细胞活动和吞噬作用及减少乳酸形成从而减少尿酸结晶的沉积,减轻炎性反应,而起止痛作用。主要用于急性痛风,对一般疼痛、炎症和慢性痛风无效。
2.抗肿瘤
可抑制细胞的有丝分裂,有抗肿瘤作用,但毒性大,现已少用。对乳腺癌疗效显著,对子宫颈癌、食管癌、肺癌可能也有一定疗效。部分病人的肿瘤缩小,有利于手术切除。
用法用量
1.治疗急性痛风:口服首剂1mg,以后1-2小时0.5mg,直至症状缓解或出现不良反应。用于治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发作时24小时内不可超过6mg。并在症状缓解后48小时内不需服用,72小时后每日服用0.5-1mg,服用7天。
2.预防痛风急性发作:每日或隔日0.5-1mg。
3.在应用别嘌醇或促尿酸排泄药物治疗慢性痛风时,亦可同时给予本品以预防发作。(注意:在使用秋水仙碱治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时,应避免与别嘌醇同用,因为在急性发作期,别嘌醇促使尿酸结晶溶解会加重疼痛症状,应在平稳期服用别嘌醇等药物控制尿酸水平。)
*具体用法用量遵医嘱。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在胃肠道迅速吸收,血浆蛋白结合率低,仅为10%-34%,服药后0.5-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口服2mg的血药峰值为2.2ng/ml(纳克/毫升)。在分离出的中性粒细胞内的药物浓度高于血浆浓度并可维持10天之久。本品在肝内代谢,从胆汁及肾脏(10%-20%)排出。肝病患者从肾脏排泄增加。停药后药物排泄持续约10天。
不良反应
与剂量大小有明显相关性,口服较静脉注射安全性高。
秋水仙碱有剧毒,常见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胃肠反应是严重中毒的前驱症状,症状出现时即行停药,肾脏损害可见血尿、少尿、对骨髓有直接抑制作用、引起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
1.胃肠道症状:部位药物成分与胃黏膜上皮细胞结合产生胃肠道反应。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及食欲不振为常见的早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达80%,严重者出现肠麻痹,可造成脱水及电解质紊乱等表现。一旦出现即应停药。长期服用者可出现严重的出血性胃肠炎或吸收不良综合征。
2.肌肉、周围神经病变:有近端肌无力和(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增高。在肌细胞受损同时可出现周围神经轴突性多神经病变,表现为麻木、刺痛和无力。肌神经病变并不多见,往往在预防痛风而长期服用者和有轻度肾功能不全者出现。
3.骨髓抑制:出现血小板减少,中性细胞下降,甚至再生障碍性贫血,有时可危及生命。
4.休克:表现为少尿、血尿、抽搐及意识障碍。死亡率高,多见于老年人。
5.致畸:文献报道2例Down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婴儿的父亲均为因家族性地中海热而有长期服用秋水仙碱史者。
6.其他:脱发、皮疹、发热及肝损害等。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如下不良反应/事件:
1.胃肠损害: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
2.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脱发等。
3.肝胆损害:肝功能生化指标异常、肝细胞损伤等,严重者可发生黄疸。
4.全身性损害:乏力、发热、胸痛、寒战、多器官功能衰竭等。
5.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心悸、精神抑郁、意识障碍等。周围神经病变,表现为麻木、刺痛和无力,上行性麻痹,伸舌样白痴。
6.血液系统损害: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全血细胞减少、骨髓抑制等。
7.泌尿系统损害:血尿、少尿、尿频、排尿困难、肾功能异常、慢性肾功能不全加重、急性肾功能衰竭等。
8.肌肉骨骼损害:肌无力、肌痛、肌酸磷酸激酶升高、横纹肌溶解等。
9.免疫功能紊乱:过敏反应、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10.代谢和营养障碍:低血糖、低血钾、电解质异常、脱水等。
11.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动过缓、心肌梗死、循环衰竭等。
12.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哮喘等。抑制呼吸中枢,增加对中枢抑制药物的敏感性,增强拟交感药物的活性,引起血管收缩,升高血压。
13.精神障碍:厌食、食欲异常、嗜睡等。
14.其他:视力异常、耳鸣、味觉障碍等,女性痛经或闭经,孕妇可致畸胎,男性则精子减少或消失等。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的胃肠疾病,如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慢性胃炎发作期、慢性肠炎发作期及各类急性胃肠炎、急慢性食管炎者,应慎用或禁用。
4.本品存在肝肠循环,肝功能损害时解毒能力下降,易促使毒性加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
5.患肾脏病,尤其是肾功能减退者禁用或慎用。透析者禁用。
6.白细胞降低、血小板减少或贫血明显者禁用或慎用,骨髓增生低下者禁用或慎用。
7.有过敏体质的痛风病人禁用或慎用。
8.老年体弱者、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小于2岁儿童及GFR(肾小球滤过率)<30ml/min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使用,如发生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诊。有研究表明低剂量秋水仙碱(1.5-1.8mg/d)与高剂量秋水仙碱(4.8-6.0mg/d)相比,有效性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且不良反应发生率更低。
2.在急性发作的早期应用疗效最好,治疗无效常与延误治疗时机有关。一般没有长期使用的必要,一段时间不发作后,即可停药。
3.秋水仙碱可抑制细胞正常的有丝分裂,对胎儿有致畸作用。育龄期妇女或其配偶在开始治疗前3个月、治疗期间及停药后3个月内应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4.老年人易发生积蓄中毒,用药应谨慎。
5.治疗过程中要定期复查血常规,以防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
6.本品毒性大,必须在医师指导和密切观察下使用。如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7.秋水仙碱可使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增效,使抑制交感神经药的反应增强。乙醇、儿茶酚胺、肿瘤化学治疗药、利尿药、左旋多巴、乙胺丁醇可升高血尿酸,不宜与本品合用。
用药须知
1.胃肠道反应通常是对本品不能耐受或中毒的前驱症状,应及时减量或停药。
2.与高血压药合用,可降低后者的抗高血压疗效。
3.噻嗪类利尿药与秋水仙碱同时应用,会影响其抗痛风疗效。
4.秋水仙碱不影响尿酸盐的生成、溶解及排泄,因而无降血尿酸作用。因秋水仙碱不能阻止已经开始的炎症反应,因此痛风急性发作时用药越早效果越好,发病24h内应用效果明显 。
5.避免与西米替、红霉素等合用。(二者能减弱秋水仙碱代谢,增加其血浆和组织浓度,从而增加其毒性反应。)
6.秋水仙碱可影响人体维生素B12的吸收,造成维生素B12的缺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
7.可引起肠道乳糖吸收障碍,诱发急性肌病、横纹肌溶解、慢性疾病及神经病变方面等情况。
8.秋水仙碱如果采用静脉注射的方法,药物刺激性较大,漏于血管外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一旦外漏应立即处理,用半胱氨酸甲酯0.5g溶于10ml灭菌生理盐水中皮下注射,效果较好。每天最大用量不宜超过1.5mg。
9.与他汀类降脂药合用将增加他汀类药物的不良反应——肌溶解机会,因此两类药物合用时,他汀类降脂药降解速度减慢,半衰期延长,肌溶解机会增加。
10.与钙调蛋白抑制药、细胞色素P450氧化酶和P-糖蛋白强大抑制药或强CYP3A4抑制药合用时将增加秋水仙碱中毒机会(如维拉帕米、地尔硫)。
参考资料
[1]百合中秋水仙碱及其有效成分分析研究
[2]秋水仙碱的电化学行为及其应用研究
[3]秋水仙碱治疗新进展
[4]秋水仙碱片
[5]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秋水仙碱片说明书的公告(2020年第149号)